广州市环保产业科技园
广州市环保产业科技园位于风景秀丽,空气清新的广州北郊,总体规划2,500亩,首期开发1,000亩。现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六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水、通讯、通排污、通排水和平整土地。良好的投资环境;便利的交通条件;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真诚热情的开发管理质素,吸引了越来越多多精明的投资者,广州快尔日用品公司、高士实业公司等知名企业都已首先进驻,抢占商机。受荔湾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市环保产业科技园管委会全权负责开发区的整体设计、开发和管理。按照科学设计,总体开发和高效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国的产业投资导向和广州市的经济发展远景规划以及荔湾区的实际区情,广州市环保产业科技园将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实用先进技术为主体,重点发展外向型、技术型、效益型工业企业,并配套发展商业,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建成一个综合的现代化经济开发园区。(工业区规划图)
一、 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
公路:广州市环保产业科技园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位于广州北部出口新广花公路江高镇塘贝村路段,广花公路和北二环高速公路分别纵横穿越整个开发区。广深高速公路、广清高速公路107国道更是近在咫尺。
开发区内道路四通八达。(地理位置图)
铁路:北上铁路靠西而过,往广州方向有广州火车站,广州铁路货运南站、西站;往花都方向有广州北站,货运站。
航空:距在建的广州国际机场10多公里,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相距几公里。
港口:通过四通八达的区内公路、铁路网络,可直驳广州新风港,或直驳3万吨级的黄埔港和20万吨级的新沙新港。
二、 自然条件
广州市环保产业科技园位于广州北部,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四周生态环境优良,空气清新无污染。其气象条件和区域大气环境指标如下:
年平均温度 21.8℃ 夏季主导风向 东南
全年总降雨量 1702.5mm 冬季主导风向 北
全年平均相对湿度 79% 抗震设防烈度 7度
全年平均风速 2.0m/s
三、 地质地貌
开发区地貌属珠江三角洲平原地貌,地势平坦开阔,地层稳定。经地质勘探部门勘测,完全适合工厂、生活区的建设。
四、 基础设施
(一) 供电:配置容量为3.5万KVA的高压变电站向用户供电。
(二) 通信:开通500门程控电话,按客户要求在客户最近点安装。
(三) 供水:广州市供水网进入开发区,区内设400mm的进水口及若干个供水加压站 。
(四) 排水:配备雨水和污水二套排污管网,并设置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作二级污水处理。
五、投资优惠措施与政策
(一)、优惠措施
1. 在开发区内购地建厂办企业,地价按开发成本价计议。若投资者一次性交齐地价款,可享受九八折地价优惠。
2.开发区内的公共设施建设(不包括开发区内变电站至厂房的设施和负荷费)由区先投入,企业在三年内分期归还,不计收利息。
3.首批进入开发区的区内企业,免收其外围水电配套设施(不包括工区内变电站至厂房的设施和负荷费)及主干道路的投资费用。
4.首批与我区签定协议在开发区内投资办企业的单位(个人),可由区先部分借资征地,企业在2年内还本还息(按同期银行利率计息)。
5.开发区内企业的折旧,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照顾,折旧率为:厂房及其附属建筑年折旧率为4.5%、机械设备折旧率为9%。
6.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三资企业,其中方人员可给予办理1至2个往来港澳通行证。
7.开发区内设立由工商、税务、规划、环保等部门组成投资服务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以及规划设计、项目报建报批等手续的一条龙服务。
(二)、优惠政策
1、对经营期十年以上(含十年)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除享受国家规定所得税免二减三(二年免,三年减半)政策外,对在我区固定资产量达500万(人民币)以上的企业,由区财政返还该企业缴纳的后三年所得税留区部分;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区财政返还后三年所得税和前两年增值税留区部分。
2、经区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开发企业,其所得税税赋超过15%部分,给予留区部分的返还。
3、进入开发区的新办工业企业,以及配套兴办的第三产业,其应纳所得税3年内留区财政部分全额返还,第4年至第6年给予所得税留区财政部分返还有50%;投资额在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其所得税留区财政部分返还有50%,可以延长到第10年。
4、对外商投资企业中方人员征收国家补贴,财政返还50%。
5、对缴纳防洪工程维护费及教育专项资金的企业,缴纳有困难的,财政给予全额返还。
6、对缴纳交通建设附加的企业,缴纳有困难的,给予全额返还。
7、对产品出口型企业和技术先进型企业,优先提供生产经营所需水,电,运输和通讯设施。按照当地国营企业标准收费。
8、对来我区兴办的外商企业投资额在150万元美元以上的,可以协助办理穗港两地交通车牌一个。
(三)、奖励办法
1、对引资额500万人民币以上区内纳税的工业、商业项目,在项目投入生产和经营后,由区政府一次性奖励项目介入和组织实施项目的负责人,奖励引资额的0.4%。
2、对于引进总投资额1000万以上项目的引介者,无论是单位或个人(包括港澳台胞及海外华侨或外商),经管委会认定以后,可给予征地和基建投资额的0.3%奖励。
广州市环保产业科技园管委会
地址:广州市新广花公路塘贝村路段
电话:86456296 86456277
传真:86456296 邮编:51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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