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也需要“职业队”
新一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展开,这次换届选举一个显著的新特点是,一批面向社区公开招聘的社区事业干部将充实到居委会当中。
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诞生于1952年。长期以来,居委会成员一般由离退休人员及部分家庭妇女组成,不享受正式的工作报酬,带有很大的业余色彩。虽然几十年来,无数老主任不辞辛苦,不计报酬,任劳任怨做了许多工作,但居委会的“业余”性质毕竟使其受到很大限制。
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公民“单位人”的色彩变得越来越淡薄,而“社区人”的特征却越来越凸显出来。以往“单位”要把职工的生老病死、吃喝拉撒甚至婚丧嫁娶,事无巨细统统包下来;而今天,人们许多生活上的问题要转到社区中解决,如果仍然仅凭老大爷、老大妈们组成的“业余队”来担负这些工作,显然已难以适应。
面向社区公开招聘社区事业干部参加居委会,为居委会注入“职业”因素,就是北京市全面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新的招聘条件要求应聘者年龄在45岁以下,学历在高中以上,一旦录用并经群众选举为居委会主任后,就与街道签定正式工作合同,成为正式社区事业干部。
也有人存在着这样的担心,这些招聘来的居委会主任会不会只是奔着钱来,而缺少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责任心?会不会因为缺少社会经验,不能适应居委会工作?崇文区委宣传部不久前在一些居民及原居委会老主任中所做的调查,就反映了上述担心。
作为本市首批街道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去年9月,崇文区龙潭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从100多名应聘者中,公开招聘了19名社区事业干部,经过三个月试用期,通过居民投票选举,除一名当选为居委会副主任外,其余18名全部成为居委会“一把手”,到现在已工作半年多了。从昔日的老主任到街道办事处干部乃至普通居民,对他们的评价是,招聘来的居委会主任干得不错!
夕照寺西里7号的一座楼,由于建成年代早,污水管线管径细,污水堵塞、跑冒滴漏成了家常便饭,居民们甚至常常要打着雨伞上厕所。由于该楼房的产权单位是市属企业,因而问题反映到居委会只能搁浅。可是,新主任们认为,甭管市属、区属,只要在本居委会辖区就得管。他们不辞辛苦,多次跑产权单位反映情况,终于促使他们投资更换了该楼所有旧管线。
左安东居委会辖区内,有一条长约40米的胡同,被居民们的私搭乱建挤占得只能通行一个人,如果一旦发生火灾,居住在这里的70多户居民将无法逃生。十几年来,居民们宁可提心吊胆过日子,也不肯拆掉自家的违章房。新主任上任后,挨家挨户上门做思想工作,终于使这里的违章建筑全部得到拆除。
板厂南里居委会所辖的小区里,常有一些学生及社会闲散人员混入,打架斗殴,吸烟,甚至在楼道里随地小便,居民反映强烈。居委会在多次找有关单位反映情况未果后,大胆提出了封闭小区和部分居民楼门的设想,并在报办事处批准后开始了实施……
类似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在这些居委会社区事业干部身上,有一股子明显的“精气神儿”,按他们的话说,我们是凭自己的本事考进来的,居委会工作就是我们的职业,如果我们工作做得不好,居民不买我们的账,我们就完全有可能丢掉自己的饭碗。许多老主任也说,居委会招收专职社区事业干部,确实是社区建设发展的一个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