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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出台
--加快市场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为充分发挥地方优势,调动区内外和社会各界的力量,近日,牡丹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市场建设和发展的意见》。
《意见》指出:以城区为中心,以各交通要道为轴线,逐步改造并新建一批规模大、档次高、辐射力强、连接国内外市场并具有地方特色的各类专业市场,并逐步形成自己的现代化市场网络。
实行更加优惠的市场建设政策。凡新建市场允许试营业六个月;市场投资建设者,市场营业前三年所得税由税务部门依法征收,区财政按100%予以奖励;经批准的新建专业市场用地,免除地方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兼并或收购停产企业,利用其厂房和土地兴办市场,凡投资数额大、建设符合规划的可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经予更加优惠的政策;对市场建设有关手续的审批,实行联合办公、集中审批;鼓励农民进入专业市场,为蔬菜、干鲜果、花卉等农副产品运销建立绿色通道,区内任何单位不准查扣。
积极培育完善市场体系。在搞好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的同时,尽快建好人才、劳务、奖金、科技信息、证券交易等生产要素市场,搞好仓储、饮食、住宿、医疗、教育、旅游、娱乐等综合配套性服务业建设,加强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不断配套和完善市场体系。
提高市场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专业市场封闭式管理和"三定一公开"制度与办法,努力形成平时无收费、无检查的良好环境,使全市形成以工业加工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为基础、以专业市场为纽带、加工基地与商品流通紧密结合的小商品、大市场的经济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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